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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绥化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0-16 16:48:2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绥化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过程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23号),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绥化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并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中省市直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通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印发。

二、《实施方案》基本内容

为保障《绥化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实施,推动我市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实施方案》共八个部分28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提出了发展工业、农业、服务业、冰雪、环保、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7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提出了发展绿色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绿色贸易3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提出了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项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是建立健全绿色基础设施体系。提出了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4项重点任务。

第六部分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出了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2项重点任务。

第七部分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提出了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落实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等7项重点任务。

第八部分是组织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3项重点任务。

 


责任编辑:马丽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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